3月31日 大約下午5.00
有一位小姐抱了一隻狐貍狗
衝進來 大叫"醫生 救救它"
我看在她 手上動也不動
先請助手給氧氣 做心肺復甦
趕緊抽了一劑 強心針靜脈注射
接手作急救
經過約10分鐘也沒任何的呼吸及心跳
只得向帶它來的小姐說抱歉
這時才知道原來這位小姐也不是主人
只是經過中山路及新田路口
看到這隻狐貍狗在大十字路口跑來跑去
連續被撞了二次 倒地不起 趕快火速送她來醫院
她說她在十字路口好像有聽到二個小孩說那是他家的狗
她問了一下急救的費用 及火化的費用
回到十字路口騎摩托車(之前她是路人甲騎摩托車火速趕來的)
順便把錢付了
我們留了她的名字及電話
以為這件事就這樣落幕了 但............
過了20分鐘 一輛車停在門口 下來二位約50幾歲的歐吉桑
一位是在新田路口舞廳前代客停車的大哥(以前路過看過 有印象)
另一位則是踩著浪嗆的步伐 滿身酒味的歐吉桑
喝酒的歐吉桑一進醫院 就是要找妞妞(後來才知道是那隻狐貍狗的名字)
因為要火化 我們已幫妞妞裝入紙箱
撕開膠帶 他確定是他家的狗
問了一下之前的情形 很篤定的說一定是那位小姐撞死他的妞妞
真是"好心被雷打" 我分析給他聽 一定不是這種情形
一定不是這位小姐肇事撞到他的狗 她只是路過看到狗被車撞
自己也有養狗 同理心趕快幫他送醫院
這位歐吉桑不這樣認為 一直向我要這位小姐電話 衡量之下
當然不能給他 我直接打電話給這位小姐
剛好她並沒離開很遠 就在附近 就請她過來一趟
當面把事情講清楚 和他來的那位大哥 我也請他回去找現場的小孩來作證
沒五分鐘 之前送狗來醫院的小姐出現了 這位喝酒先生就先指責她撞到他的狗
一講 這位小姐的火氣就來了 口才流利
這位小姐一一反駁他 還指責他放任狗在街上跑來跑去 很危險
剛好收火化的先生也來 我和他在旁邊幫忙講話
喝酒的先生才不甘不願掏出錢還給那位小姐
我問這位先生要不要火化 他回答自己處裡
我就把火化的費用退給喝酒的先生
他借了一隻筆在裝遺體的箱子畫了一些符 就把箱子帶走了
至此 事情才算落幕
從小到大 學校及師長及父母親敎我們的 ......
都是要"日行一善" " 做人要存善心 " 要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但現實環境往往是"做好事沒好報" "幫了別人反害自己"
所以現在的人往往存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
不是不想幫 而是不知幫了之後會有什麼麻煩的事上身
法律也只是保護壞人 處罰好人
如果不能舉證 就要上法庭
幫助別人 怎會想到要處處留證據下來
我又想起在88年6月的一天清晨7.00
被電鈴吵醒 開門一看原來是派出所的員警
要求我帶著晶片的掃描器 和他去一趟警察局
到了現場才知....
原來是一個小姐在清晨1.00帶一隻黃金獵犬
到民權路及光華路口的小北百貨買東西
被5個20幾歲的年輕人圍住 指責她偷狗
而且狗脖子上的一條純金項鍊10萬餘元不見了
雙方因此鬧上警局 一方(被圍的小姐)說狗有植晶片 一方則說沒有
僵在那邊 一直到早上7.00
機器一掃描是有晶片 真相馬上大白
但遇上這種事真是無奈 如果今天剛好也未植晶片
那就更糾纏不清了
現實的環境讓我們要幫助別人前要先思考
要一邊幫人一邊蒐證
才不會壞了助人的美意

在台灣,看到有車禍發生,如果要救人,一定得把車子先開的遠一點,否則會被誣賴是我們肇事的,小時候,老師教我們要幫助別人,現在是看到陌生人靠近要小心,是世風日下,還是滄海桑田?科技把人的地理距離拉近,但是卻把人的心靈距離變得更遠了~
Posted by: Rich Wei | 2011/4/7 at 上午 2:53
台湾也这样啊?记得上次去台北,觉得民风特别好,很朴实。不过,无论如何,也还有肯帮小动物的人在,光这一点也可以欣慰了。大陆现在也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小动物,希望在这方面走在前面的台湾可以传递这样的资讯给海的那一方。
Posted by: fengfeng | 2011/4/6 at 上午 1:34